一. 如何办理住院手续:
参保患者持住院证、《医保专用病历》、门诊就诊记录到医保办审核登记。急诊及节假日凭医保病历直接到一楼
入院登记室办理住院手续,
次日在所住科室借出住院证到医保办补办审核手续,最长不超过三天。
二. 怎样交押金:
医保患者首次应交押金1500元,以后根据病情按费用的50%续交押金
三. 出院结算需支付哪些费用:
1.起付标准(门槛费)
第一次住院1000元、第二次住院850元、第三次住院600元
第一次住院850元、 第二次住院660元、第三次住院400元
2.特殊检查、治疗、特殊药品(如输血、白蛋白)、安装和更换人工器官及一次性材料个人负担30%的费用
3.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个人负担10%、20%、30%的费用
4.超出医保用药范围的药品以及服务设施的自费费用
5.个人按比例支付的费用(个人支付比例见下表)
|
市医保医疗费(元) |
三级医院 |
|
在职 |
退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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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标准以上至五千 |
18% |
15% |
|
五千以上至一万 |
16% |
13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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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万以上至二万 |
14% |
11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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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万至最高支付限额 |
12% |
9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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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医保人员 |
三级医院
支付比例 |
|
在职 |
16% |
|
退休 |
14% |
四. 什么情况可申请大病:
一年内统筹累计费用,即医保报销的费用达到5万元,可申请补充医疗保险。进入大病后的费用,个人承担10%、
统筹基金支付90%
五. 床位费支付标准:
普通病房、监护病房床位费报销20元/每床日,超出的费用由个人自费
六. 如何办理出院结算手续:
持住院押金条直接到“医保窗口”办理结算手续
1.经门诊大厅“费用查询”窗口打出住院费用清单,核实无误后,交医保办进行结算
2.持押金条、医保结算单到“出院结算”窗口结帐
3.经医保办取回《医保专用病历》 |